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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开网约车严罚!河南公布15例道路运输“打非治违”典型案例

来源:江南在线登录入口官网下载    发布时间:2024-07-16 12:32:41

  7月15日,大河报豫视频记者从省交通运输厅获悉,为逐步加强警示教育,压实道路运输经营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道路运输从业人员遵法守法意识,切实保障运输市场安全有序、群众平安出行,将今年以来全省道路运输“打非治违”及安全生产执法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2024年1月22日,新乡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新乡市红旗区纬七路处依法实施行政检查,发现对夏某某驾驶河南某某汽车客运有限公司所属的车牌号码为豫A****5的大型普通客车,未取得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从新乡市印染厂家属院搭载乘客到砾维纺织有限公司。新乡市交通运输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参照《河南省道路运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依法给予河南某某汽车客运有限公司罚款10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2024年4月30日,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执法检查发现,张某驾驶山西某某旅游客运有限公司所属的车牌号码为晋M****9的旅游包车在三门峡站区揽客,载运21名乘客到郑州,未持有效包车客运标志牌经营。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参照《河南省道路运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依法给予山西某某旅游客运有限公司罚款1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2024年3月11日,南阳市宛城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宛城区S234线与雪枫路交叉口依法实施执法检查,发现张某克驾驶邓州市某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花洲分公司所属的车牌号码为豫R****8号客运包车从事邓州市至温州市包车业务,包车客运标志牌上载明应由华某军、张某克两名驾驶员运行此次包车业务,但实际仅由张某克一名驾驶员。南阳市宛城区交通运输局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参照《河南省道路运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依法给予邓州市某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花洲分公司罚款1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2024年2月22日,睢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依法在睢县睢州大道东段处实施行政检查,发现张某驾驶睢县某某道路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的豫N****9旅游包车从睢县载客前往浙江省慈溪市,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2名旅客。睢县交通运输局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参照《河南省道路运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依法给予睢县某某道路运输有限公司罚款1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2024年4月30日,鹤壁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依法在京港澳高速鹤壁站依法实施执法检查,发现李某军驾驶许昌市某客运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车牌号为豫K****5的大型普通客车,在京港澳高速鹤壁站停靠并上客1人,实施了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鹤壁市交通运输局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参照《河南省道路运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依法给予许昌市某客运有限责任公司罚款1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2024年5月22日,南阳市唐河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县迎宾大道南段依法实施执法检查,发现宁某驾驶王某朝所属的车牌号码为豫R***0挂重型罐式半挂车,未取得经营许可,从南阳市中联水泥厂装载水泥到唐河县思源学校,从事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唐河县交通运输局依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参照《河南省道路运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依法给予王某朝罚款3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2024年5月7日,南阳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卧龙区北京北路开展危险品货物运输执法检查,发现南阳某某物流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的车牌号码为豫R****T的危险品货物运输车未按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南阳市交通运输局依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六十条规定,参照《河南省道路运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依法给予南阳某某物流运输有限公司罚款2000元整的行政罚款。

  2024年6月3日,平顶山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依法在平顶山学院门口开展非法营运治理工作,发现范某某驾驶其所属的车牌号为豫D****V宝骏牌小型普通客车,从宝丰火车站载7名乘客前往平顶山学院,实施了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平顶山市交通运输局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规定,参照《河南省道路运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依法给予范某某罚款5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2024年4年29日,鹤壁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鹤壁市淇滨区华夏南路与淮河路交叉口依法实施执法检查,发现杨某伟驾驶其所属的车牌号码为豫F****3的小型轿车,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通过滴滴平台接单,从鹤壁市职业技术学院南门搭载2名乘客到裕隆爱之城。鹤壁市交通运输局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参照《河南省道路运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依法给予杨某伟罚款3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2024年6月18日,郑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接郑州市城市公共交通事业发展中心抄告反映,某网约车平台公司郑州第一分公司于2024年6月15日向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豫A****7车辆派单营运。经郑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调查核实,某网约车平台公司郑州第一分公司实施了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郑州市交通运输局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参照《河南省道路运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依法给予某网约车平台公司郑州第一分公司罚款20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2024年5月7日,开封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根据12328热线投诉举报线索,经调查核实,发现车牌号为豫B****20的出租车抵达目的地后计价器显示8.6元,驾驶员王某某实际收取乘客10元车费,实施了不依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开封市交通运输局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参照《河南省道路运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依法给予王某某罚款200元整的行政处罚。

  2024年3月22日,浚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联合浚县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开展道路货物运输市场安全监督检查,发现鹤壁某运输有限公司缺失2024年1月份和2月份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记录,经调查询问核实,该公司未依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浚县交通运输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项规定,依法给予鹤壁某运输有限公司罚款10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2024年3月18日,南阳市卧龙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接卧龙区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抄告函,联合卧龙区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对河南某某集团南阳某某运输有限公司做监督检查,发现该公司多台车辆在2024年1-3月份期间长期存在严重超速行车报警的安全风险隐患,且该公司未采取一定的措施予以消除。南阳市卧龙区交通运输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依法给予河南某某集团南阳某某运输有限公司罚款30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2024年1月10日,宝丰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河南某物流有限公司实施行政检查,发现该企业来提供的2023年12月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无照片。公司安全经理杨某某表示培训应涵盖全体管理人员、驾驶员及押运员,合计60人,实际参加培训为58人,未如实记录人员签到。经调查核实,河南某物流有限公司实施了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宝丰县交通运输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给予河南某物流有限公司罚款10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2024年1月15日,遂平某某物流公司所属豫Q****8、豫Q***8六轴重型半挂牵引车因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车货总重分别为114.6、113.65吨)被信阳市公安交警支队依法查处,并于5月11日抄告至遂平县交通运输局。遂平县交通运输局依据《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判定该企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5月17日,遂平县交通运输局约谈了遂平某某物流公司,通报了企业违法情况,督促企业消除事故隐患。5月20日,遂平县交通运输局收到遂平某某物流公司提交的《安全风险隐患整改报告》后,组织执法人员对企业重大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情况实施行政检查,发现该企业仍未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未采取对应措施消除事故隐患。遂平县交通运输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给予遂平某某物流公司罚款10000元整的行政处罚。(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樊雪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