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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科激光:关于向关联方租赁厂房的公告

来源:江南在线登录入口官网下载    发布时间:2024-04-02 22:29:5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根据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武汉睿芯特种光纤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睿芯公司”)计划向武汉光谷航天三江激光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激光研究院”)租赁厂房用于公司研发办公、生产制造等事项。公司拟向激光研究院租赁1#新型厂房5层(面积1690.32㎡),租赁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租赁2#厂房1层、2层区域(面积4206.8㎡)、3#芯片厂房2层东侧、3层东侧部分区域(面积4102.65㎡),租赁期限均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公司预计向激光研究院支付厂房租金约为502.35万元,支付厂房水电、物业费约为466.46万元。

  睿芯公司拟向激光研究院租赁 2#厂房 1-2楼区域和 4#气源站(面积共5227.34㎡)、1#厂房14层(面积1690.32㎡)、1#厂房15层(面积1690.32㎡),租赁期限均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2024年睿芯公司预计向激光研究院支付厂房租金约为 538.7万元,支付厂房水电、物业费约为709万元。

  2. 关联关系说明:激光研究院是控制股权的人中国航天三江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故本次租赁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 表决情况:公司于2024年3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租赁厂房的议案》,同意向关联方租赁厂房。关联董事周青锋先生、樊京辉先生回避表决。

  4. 包含本次关联租赁事项后,公司在连续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成交金额累计达到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0.5%,因此,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此项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营范围:激光产业技术开发、技术转移转化、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激光产品、机电一体化设备、信息激光设备的开发、生产、批发兼零售;科技公司孵化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激光研究院近三年业务未出现重大变化,主营业务经营情况和发展状况平稳。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激光研究院系公司控制股权的人中国航天三江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履约能力:激光研究院成立以来依法存续,经营及财务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1.租赁厂房所在地: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科技三路99号武汉光谷·激光科技园内。

  3.权属:租赁的厂房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

  1.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租赁激光科技园1#新型厂房5层,建筑面积为1690.32平方米,拟由2024年1月1日租赁至2024年6月30日,租金预计为50.71万元,物业费为6.59万元;租赁激光科技园2#厂房1、2层,总计租赁区域面积为4,206.8平方米,拟由2024年1月1日租赁至2024年12月31日,租金预计为230.10万元,物业费为22.72万元;租赁激光科技园3#芯片厂房2层东、3层东侧区域,建筑面积为4,102.65平方米,拟由2024年1月1日租赁至2024年12月31日,租金为221.54万元,物业费为22.15万元。

  上述公司租赁标的2024年租金预计为502.35万元,物业费预计为51.46万元、水电费预计为415万元,合计968.81万元。

  2.为满足子公司睿芯公司的生产经营所需,睿芯公司需向激光研究院租赁厂房作为研发、生产、办公及气源站使用,租赁激光科技园2#厂房1-2楼区域和4#气源站(面积共5227.34㎡),租赁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租金预计为335.9万元,物业费为29万元;租赁1#厂房14层(面积1690.32㎡),租赁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租金(含物业费)预计101.4万元;租赁激光科技园内1#厂房15层(面积1690.32㎡)、租赁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租金(含物业费)预计101.4万元。

  上述睿芯公司租赁标的2024年租金预计为538.7万元,物业费、水电费预计为709万元,合计1,247.7万元。

  公司与睿芯公司向激光研究院租赁厂房事项2024年总的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为2216.51万元。此次交易的租赁价格参考同地段的市场公允价,经双方协商确定,实行市场定价,本次交易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合法利益及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向激光研究院租赁厂房是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拟租赁场地用于公司及子公司研发办公、生产制造所需,有利于公司产能和市场竞争力的提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024年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子公司睿芯公司未新增与激光研究院的关联交易。

  序号 企业名称 关联人 关联关系 关联交易发生时间 关联交易事项 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金额

  1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光谷航天三江激光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公司控制股权的人中国航天三江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2023年 租赁、水电费、物业费 市场行情报价 2,131.99万元

  2 武汉睿芯特种光纤有限责任公司 武汉光谷航天三江激光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公司控制股权的人中国航天三江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2023年 厂房及办公租赁、物业水电费、消防改造 市场行情报价 960.04万元

  本次交易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企业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此次向激光研究院租赁厂房作为研发办公、生产制造使用,符合公司目前发展状况,对公司及子公司提高产能及效益能起到非消极作用。租赁价格是以周边市场行情报价为依据,交易价格公允,未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关联交易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公正的原则,租赁价格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情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向关联方租赁厂房的事项。